关于公布《银河yh8858com东方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部门考评制度》等制度的通知
关于公布《银河yh8858com东方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部门考评制度》等制度的通知
各团总支、学生社团:
《银河yh8858com东方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部门考评制度》、《银河yh8858com东方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管理条例》、《银河yh8858com东方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成立与注销管理条例》、《银河yh8858com东方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管理条例》、《银河yh8858com东方科技学院学生社团宣传管理条例》、《银河yh8858com东方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条例》、《银河yh8858com东方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月度考核制度》、《银河yh8858com东方科技学院学生社团年度评优制度》已通过学院第十四次学生社团联合会代表大会审议,现予公布,请遵照实行。
特此通知。
共青团银河yh8858com东方科技学院委员会
2019年3月18日
银河yh8858com东方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
工作部门考评制度
(第十四次学生社团联合会代表大会表决通过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规范工作、提升效率,营造“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”的良好工作氛围,根据《银河yh8858com东方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》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银河yh8858com东方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(以下简称“学社联”)工作部门考评由主席团组织实施,考评对象为办公室、发展部、公关部、宣传部、财务部、设计部。
第二章 考评办法与流程
第三条 工作部门的考评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遵循自我评分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。
第四条 工作部门的考评以100分为基数,实行加分、扣分相结合的评分规则,部门最后得分=100-(扣分数)+(加分数)。
第五条 工作部门考核主要包括日常考核、工作考核、作风考核等,具体参见《学社联工作部门月度考评指标体系》(见附件)。
第六条 工作部门的考评以月为单位进行,每月的最后一天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组织开展(特殊情况可调整为下月第一天),考评的具体流程为:
一、部门负责人汇报上月工作,总结问题,展望下月工作;
二、主席团综合日常表现对照考评指标体系逐项打分进行评分;
三、在“湖南农大东方学社联”、“湘农东方”微信公众号公示评分结果;
四、学院团委公布最后考评结果。
第三章 激励办法
第七条 月度考核评选“优秀部门”1个,“优秀干部”2名,月度考评得分最高者获得当月“优秀部门”称号,“优秀干部”由“优秀部门”民主推荐。获奖集体和个人由学院团委颁发证书和奖励。
第八条 每学期评选“先进部门”2个,“先进个人”6名。学期内月度考评平均分最高的部门获得“先进部门”称号,“先进个人”由各部门民主推荐。获奖集体和个人由学院团委颁发证书和奖励。
第四章 附 则
第九条 本条例自2019年3月生效。
第十条 本条例由学社联主席团负责说明。
二○一九年三月修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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