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通知
关于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通知
各学部、项目引导老师、项目主持人:
为了加强对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引导和督促工作,根据《银河yh8858com东方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湘农东方〔2014〕28号)文件规定,学院将组织在研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。目前,全院有在研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109项(其中国家级项目8项,省级项目19项,院级项目82项)。
此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相关工作要求如下:
1.2016年、2017年立项的省级项目(分别为2项、3项)必须结题验收;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、省级项目(国家级1项,省级9项)可申请结题验收(未通过中期检查的必须申请中期检查);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、省级项目(国家级7项,省级5项)可申请中期检查。具体项目列表见附件1;中期检查表格见附件7;结题验收表格见附件8。
2.已超研究时限的在研院级项目(其中2016年9项、2017年14项)必须申请结题验收,本次未通过结题验收的2016年立项项目,将予以撤销,2017年立项的项目,将酌情予以撤销。具体项目列表见附件2。
3.2018年立项的在研院级项目(29项),已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可申请结题验收,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必须申请中期检查,也可直接申请结题验收;申请中期检查的项目组负责人为2015级、2016级学生的项目必须进行项目组成员变更,申请参加本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须附活动记录本;2019年立项的在研院级项目(30项)可以申请中期检查,不可申请结题,申请中期检查须附活动记录本。具体项目列表见附件3。
4.所有参加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时(暂定10月下旬),请引导老师务必到场,如有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汇报顺序或请假的,请与各学部教学副主任衔接。
5.请各学部于2019年10月18日前将各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报告及附件材料、申请变更项目的项目变更申请表交至教务部,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稿(相关表格均可在学院官网下载,下载路径:登录学院官网,选择“人才培养”栏目下的“大创计划”子栏目)。
联系人:陶老师、曾老师; 电话0731-84673795(3795)。
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